清远市扬尘系统设备对接说明

2020-08-11 浏览次数:213
一、资料提交扬尘设备厂家单位、施工单位需要提交资料到系统维护员陈工邮箱里进行系统信息登记,项目创建完成后会在原邮件回复创建的账号信息给对应的单位负责人,扬尘设备厂家会回复测试端口、测试地址和测试用的接口调用凭证。 二、 各单位需要的资料内容2.1扬尘设备厂家:扬尘设备厂家需要保证设备能通过直接发送到扬尘监控平台,并提交一下资料到平台系统维护员进行注册,提交邮件的标题为【扬尘厂家】厂家名称:2.1.1 设备厂家营业执照2.1.2 已安装的设备的单位名称、单位类型、该单位联系人、联系人电话和设备型号2.1.3 设备厂家对接联系人姓名和电话2.2 施工企业单位或业主单位: 施工企业单位可以自行到清远市扬尘系统:8600/yc)进行账号注册,如遇到特殊情况无法自主注册,需要提交资料到系统维护员进行注册,发送邮件的标题为【业主/施工企业名称+项目名称】,并在邮件里提供以下资料:在建工程注册清单:2.2.1 报监许可证扫描件、施工许可证扫描件2.2.2 报监号2.2.3 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手机号码2.2.4 项目名称、施工许可证编号2.2.5 施工许可证结束日期、监督编号2.2.6 区域地址2.2.7工程概况、平面图2.2.8 施工单位 主管** 项目负责人 现场负责人2.2.9行政主管部门 项目负责人 监督员2.2.10 监督单位 主管** 项目负责人 监督员2.2.11 建设单位 主管** 项目负责人 现场负责人2.2.12 监理单位 主管** 项目负责人 现场负责人待建工程注册清单:2.2.14 工程概况、平面图2.2.15 项目名称2.2.16 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手机号码2.2.17 区域、地址2.2.18 施工单位 主管** 项目负责人 现场负责人2.2.19 行政主管部门 项目负责人 监督员2.2.20 监督单位 主管** 项目负责人 监督员2.2.21 建设单位 主管** 项目负责人 现场负责人2.2.22 监理单位 主管** 项目负责人 现场负责人三、扬尘设备厂家对接内容说明3.1 网络传输说明 所有扬尘设备数据传输对接需通过网络进行传输,可联系陈工申请对接测试卡进行设备的网络测试, 也可选择寄送测试设备到我司测试部门进行测试。3.2 对接接口 每个设备厂家分配独立的端口进行数据传输,在邮件发送到系统维护员注册完信息后会在邮件上回复具体的端口和ip地址。测试端口和ip地址为互联网地址,正式端口地址专网地址,所以网络对接上需要提早测试网络的访问。3.3 对接协议数据采集协议根据国标212文件的协议进行发送,以下是例子:##0282ST=22;CN=2011;PW=123456;MN=GL201609050001;CP=&&DataTime=20170310182624;925-Rtd=978;925-Flag=N;107-Rtd=670;107-Flag=N;103-Rtd=228;103-Flag=N;B03-Rtd=30;B03-Flag=N;126-Rtd=33;126-Flag=N;128-Rtd=77;128-Flag=N;129-Rtd=190;129-Flag=N;130-Rtd=195;130-Flag=N;127-Rtd=638;127-Flag=N&&94813.4 视频抓拍联动功能 本系统需要扬尘设备在检测到扬尘超标时,调用工地现场视频进行联动抓拍,将测试是否能启动联动功能。3.5 对接验收过程 对接完成平台对资料和数据进行检查和验收,需要完成以下信息: 3.5.1 设备在线时间不少于48小时(平台自检); 3.5.2 设备能至少提供pm2.5\pm10\tsp\风向的信息; 3.5.3 提供扬尘超标时启用抓拍功能的记录; 3.5.4 能提供4g专网卡上传扬尘数据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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